时间:2019-06-11 16:42 作者: 通讯员 王明欣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王明欣)近日,大荔法院许庄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塑筐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安定。
原、被告系多年的合作伙伴,从2013年起至2016年,被告一直使用原告厂里的塑筐,2016年经过双方结算,被告张某尚欠原告54600元。到期后,被告一直未履行,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塑筐款。
案件办理过程中,因正值瓜果成熟季节,原、被告均处于农忙期。承办法官李敏将被告张某叫到法庭,通过了解,被告称对欠原告的塑筐款一直心存歉意,并表示近两年,因其他原因,导致其资金链紧张。李敏法官认为,双方系多年的合作伙伴,调解对双方来讲,是双赢的局面。于是,李敏法官将原、被告叫到法庭展开调解工作,从多年的合作关系及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多方面做当事人的工作。被告当即对原告表示了歉意,并表示自己会分期向原告偿还塑筐款。原告也主动放弃塑筐款的利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为本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许庄法庭在每年的瓜果成熟季节,都会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在化解纠纷中坚持快审、快结,让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为群众提供更精准的司法保障。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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