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渭南政法网首页 平安韩城网临渭政法网华州政法网华阴政法网潼关政法网富平政法网蒲城政法网白水政法网澄城政法网大荔政法网合阳政法网

首页大荔法院 >正文

依托基层调解组织 力促案件成功调解(组图)

时间:2019-05-10 09:43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王明欣)近日,许庄法庭李敏法官在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时,邀请当事人所在的村组干部参与调解,成功化解纠纷,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本案中,原告韩某与被告薛某系同组村民,双方耕地相邻,原告认为被告在种地时,将原、被告耕地相邻的中梁挪向原告的耕地,影响了原告韩某搭建葡萄树杆。于是,原告韩某便起诉要求被告薛某退还侵占的耕地。

李敏法官拿着卷宗,并向村干部了解了相关情况,因被告的耕地是和其他人置换而来,原来的地面灰点早已不存在,通过现在的梁子进行丈量,发现双方的耕地均不够。但毕竟双方的耕地相邻十几年,案件调解的可能性很大。李法官考虑到,村干部曾多次对该案进行过调解,对案件非常熟悉,于是,李法官便邀请了村干部参与调解,在多方的努力下,双方均同意以原、被告耕地相邻老梁子中点让原告韩某栽杆。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邀请村、组干部参与案件的调解,已成为许庄法庭解决家事案件纠纷的途径。村、组干部来自群众,易与群众沟通,更能从乡情、民俗等方面进行调解,不仅便于调解的履行,也能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的纠纷。通过多方协调、多措并举、群策群力,能够不断完善矛盾化解机制,也能进一步创新调解方法,使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编辑:王其其

返回网站首页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