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01 10:40 作者: 通讯员 张欣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张欣)5月16日,当田法官进入办公室时,早已经等候多时的马某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哭诉到:“难道就没有为女人主持公道的地方,难道再婚家庭我付出那么多年,现在无法维持,我的付出被告都否认,我以后的生活怎么办?如果法院不能主持公道,我会一直走下去,总有主持公道的地方。”这就是大荔法院审监庭审理的发回重审离婚案件的原告马某。
马某是一个不幸的女人,第一段婚姻因为双方感情不和以离婚告终,只身带着女儿于2002年经人介绍认识李某并登记结婚,李某前婚也有一子跟他们共同生活。婚后二人相互扶持,相互照顾,虽然再未生育子女,但四口之家生活得很和睦、充实。但世事难料,随着孩子的长大,二人心中的天平对向各自的孩子倾斜,特别是自2010年二人将承包经营的冬枣大棚转包给他人获得承包款34万元以后,二人心中都打起自己的小算盘,都想为各自的子女谋求更多的经济支持。为此,双方多次发生矛盾,进而分居生活,并分别提起过离婚诉讼。
案件如期开庭审理,在庭审中,马某和李某均坚决要求离婚,法庭重点对夫妻共同财产债权进行了审理,主要涉及房屋装修、修缮、车辆及夫妻共同存款、债权等问题。庭审期间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情绪也比较激动,无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决定给让原、被告冷静以后再进行调解。因马某在外地打工,承办法官多次进行电话跟进,并就二人多年来夫妻财产算了一笔明白账,对房产装修、车辆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竞价,通过多次背靠背调解,最终马某与李某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意见。李某主动将案件款4.8万元交付,这起离婚案件顺利审结。
虽然半路夫妻想要幸福很难,但凡事并无绝对,人心都是肉长的,只要能够以心交心,以诚相待,再婚家庭照样可以岁月静好。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