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15 15:27 作者: 通讯员 岳含笑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岳含笑)妻子精神残疾,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而这已经是妻子的第四次婚姻。4月10日,大荔法院双泉法庭妥善处理了这起特殊的残疾人离婚纠纷案。
原告肖某与被告杨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泉法庭受理案件后,一如往常当即通过电话与原告联系了解案情,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接电话的不是原告而是原告的母亲,老人已经年近七旬,在电话中情绪很是激动:“你们法院也不看她是个什么人,她要离婚你们就敢让她离!”老人的话让法庭干警感到了该案与一般的离婚案有些不同,赶忙劝慰老人不要激动,表示一定会妥善周全地处理案件,让老人将来龙去脉先说清楚。
通过老人的讲述,干警方才得知,原来原告肖某今年已经42岁,系精神残疾,患有抑郁症,平时看起来与常人无异,但病情发作时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也因此导致前三次婚姻失败。半年前,肖某经人介绍与朴实本分的杨某结婚。婚后,由于原告身体原因,加之被告不善言辞,两人逐渐产生了些许感情矛盾。
双泉法庭办案法官考虑到双方的特殊情况,不便贸然开庭,且案件处理稍有不慎,不仅不能化解双方纠纷,反而会对他们造成更大的伤害,于是决定通知双方父母一同参与调解。
调解过程中,原告母亲向法庭提交了原告为精神残疾二级的残疾证,经办案法官谈话释明,决定追加原告母亲为原告的法定代理人。随后,办案法官组织双方家庭进行调解,从成家不易、父母付出等方面,耐心细致做工作,使双方家庭理解了各种法律关系,明确了各自权利义务。
经过法官及数小时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重归于好,原告撤回了起诉,这起特别的离婚案得到了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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