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19 15:50 作者: 通讯员 谢利娜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谢利娜)近日,韦林镇的万亩甜桃喜获丰收,农民每天卸桃忙,脸上带上了幸福的笑容,来韦林收桃的客商也络绎不绝,但由于桃价忽高忽低,引发果农和客商矛盾不断,不到一周的时间里,韦林司法所就接到了6起因卖桃产生的矛盾纠纷,4起已达成和解。
2019年6月16日,果农任某与代办康某就因桃价下跌客商不愿再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收桃而产生矛盾,任某报警后,司法所和派出所迅速介入。经过和双方进行谈话,了解到代办康某和客商一起向果农任某订购了七万斤桃,其中六万斤已分两次拉走,但由于桃价下跌,客商不愿再继续拉剩余的两万斤桃,并以果农没有给他退订金为由,没有及时将16日拉走的桃款五万三千元打给果农任某,使双方矛盾加剧。任某要求代办康某和客商将剩余货款尽快打给自己且承担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经济损失一万五千元,代办不愿意,双方僵持不下,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劝说,任某同意将赔偿金额降为一万两千元,当准备签订协议时,客商以自己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为由不愿承担这笔损失,代办康某称自己一时拿不出钱,双方继续僵持,后经过司法所和派出所多次做工作,代办与客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按原价收购果农任某剩余的桃,并按约定与6月18日早将桃拉走,双方签订协议,这场调解一直从下午三点持续到晚上十一点,长达八个小时,最终果农和客商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从这几天调解的几起纠纷来看,引起纠纷的原因主要是签订合同不规范,双方在约定好价格后因桃价上涨或下跌毁约。韦林司法所提醒大家,签订合同需谨慎,诚信做人,互相理解,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做出贡献。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