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06 09:31 作者: 通讯员 柴成瑶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柴成瑶)近日,羌白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同学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维系了多年的同学情谊。
原、被告系同学,原告在下寨镇本村经营销售糖稀生意,被告多次从原告处购买糖稀做蜜枣生意。自2010年8月至2013年,被告从原告处购买糖稀若干次,支付价款若干次,后于2018年向原告出具了2016年8月21日清算后尚欠原告糖稀款的欠条一张,但一直未给付原告糖稀款。原告多次索要无果,便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糖稀款。
羌白法庭受理案件后,迅速联系被告,因被告电话无人接听,羌白法庭工作人员便多次去下乡找寻被告。多番寻找无果后依法进行了公告,被告到庭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进行谈话、调解。由原、被告各自陈述事实,法庭了解案情后经审理查明,被告欠原告糖稀款属实,但对数额并不认可,后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经重新核算,被告共计欠原告糖稀款90000余元。承办法官顾及到原、被告的同学情谊,经庭审后,便对双方进行了背对背调解,最终以被告自愿给付原告糖稀款58000元为结果,完满解决该事,双方也再无其他争议。
自此,一桩因买卖合同为由的纠纷就此化解,双方也放下心结,握手言和,原、被告双方同学情谊亦恢复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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