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30 09:02 作者: 通讯员 茹少男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茹少男)为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服务,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大荔法院速裁中心自去年10月份成立运行以来,深挖简案快审机制潜能,大胆探索速调、速审、速裁模式,为群众诉讼打造一条绿色“直通道”“快车道”。截止2018年12月29日,大荔县人民法院速裁中心今年共计审结各类案件1019件,调撤率为79.23%,结案率达95.77%,平均每案结案周期为11天,月均结案85件,实现了大荔法院审判效率的新突破,展现了繁简分流改革对提高审判质效的显著功效。
一是组建专业团队,提供组织保障。我院党组高度重视速裁工作,在全院范围内选调了5名审判经验丰富、调解水平高的员额法官,并按照1名员额法官+1名书记员的比例配备了速裁团队。高强度的速裁工作催生出“高质量高效率”的“速裁经验”。
二是立足本职,充分发挥“门诊”中心室作用。按照《大荔县人民法院关于简案速办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由立案庭对案件进行甄别过滤,将适宜案件纳入速裁范围,全面实现了“速转、速送、速调、速审、速判、速结、速执”以及“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当中心调解或宣判、当中心制作裁判文书、当中心履行”的“七速五当”速裁机制。不断扩大案件受理范围及数量,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全面简化诉讼文书,充分发挥门诊中心室作用。
三是重保全,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速裁中心自成立以来,根据院内统一部署,为缓解执行压力,完善集中保全制度,由速裁中心完成全院诉前保全工作,通过实施诉前保全,促使当事人理性考量诉讼成本、效益,同时通过保全促进送达、诉前调解工作。构成保全与执行的衔接机制,速裁中心每月将保全电子档案集中传送至执行局,提升判后执行效率,提升执行标的到位率。
四是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大荔法院速裁中心对所有受理的案件均能做到调解程序前置,着力促成原被告达成调解,同时避免调解后不主动履行和调而无效进入执行程序的情况,同时在调解达成协议时,能做到做到部分当即履行,以减少执行案件的产生。对于双方当事人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开中心,作出裁判,全年共调撤各类案件807件。通过调解代执行等方式,将审理、调解和执行工作有机结合,最大限度的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的执行压力。
五是重速裁,形成“四速四当”机制。速裁中心为提高办案质效,形成注重效率的“四速四当”工作机制。“四速”指:立案速转、接收速送、中心审速审、文书速出。立案中心受理案件当日即将案件流转至速裁中心,速裁中心次日完成送达为原则,采用电话、短信送达传票、证据彩信送达。在开中心时间和地点方面,做到机动灵活;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采用“集中开中心,批次审理”的方式进行;对于调解结案的,当日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判决结案的于中心审结束后三日内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
大荔法院在“速裁”这辆司法快班车的带动下,形成了以速裁中心带动全院“大速裁”机制建设,达到了案件繁简分流、审判质效大提升,便民利民的服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