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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反目对公堂 耐心释法息纷争

时间:2019-11-28 10:13 作者: 通讯员 马丽 来源:大荔法院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马丽)近日,大荔县法院速裁庭处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刘某山与穆某系二十年的老朋友,两家一直交好,近日刘某山却因为一笔9万元的借款,一纸诉状将穆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梁玉其在拿到案件的第一时间,将双方当事人传唤到庭,对案件事实做了充分的了解后得知: 2017年5月,穆某儿子在西安投资餐饮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时,穆某找到刘某山借款10万元,承诺借款期限一个月,鉴于二人数十年的感情,刘某山当日将1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给付了穆某,且未约定利息,也没有让其出具借条。但在借款到期后,穆某仅偿还给刘某山10000元,并以儿子的生意不景气为由称其一时无法偿还剩余的90000元借款,同时给刘某山出具了借条一份,约定月息1.2分。事后原告刘某山因家中购房向穆某多次催要借款,穆某都以其儿子生意失败负债太多为由不予偿还。今年10月,原告刘某山因患病治疗急需用钱,无奈诉至法院,要求穆某立即偿还借款90000元并承担自借款之日的利息(按月息1.2分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看到往日的挚友对簿公堂,承办法官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对被告耐心释法,本着以化解矛盾为基础,解决纠纷为目的的思路,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疏导劝说,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穆某自2019年11月30日起,每月偿还原告5000元,每月30日前付清,至借款90000元全部还清为止,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若穆某有一期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刘某山有一次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剩余未还款项的权利。

一场因友情发生的借贷官司,在梁法官真诚耐心的调解下圆满结案。数十年的感情来之不易,原、被告对法官的真诚和耐心表示感谢,二人冰释前嫌,相伴离开法院。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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