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20 15:04 作者: 特约通讯员 贾淑倩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贾淑倩)王某,女,农民,现住大荔县两宜镇。2012年王某在外打工结识同乡李某,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逐发展为情侣关系,并于2013年2月19日登记结婚,结婚早期,王某和李某的感情一直很好,由于李某经常在外打工,养成了好逸恶劳、酗酒赌博等恶习,慢慢地王某和李某因小事经常吵架,李某平时在喝酒之后,王某稍一说话,便遭到李某借着酒劲对王某进行打骂。直到2014年2月,,李某不顾夫妻情份将王某打伤,致使得王某浑身青肿,王某再也忍无可忍,向李某提出离婚,希望早日解除自己和李某的婚姻关系。
王某随后来到大荔县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工作人员听了王某的诉说和看到了王某浑身伤痕,特别同情王某的遭遇,就近指派两宜镇司法所所长石建民同志具体承办此案。石所长依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立即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案情并找到双方当事人耐心的举例、劝导,向他们情之于法、晓之以理的进行谈心,逐渐使已走向破裂的婚姻重新得以维持。李某听到石所长的规劝,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面向王某道歉,决定重新做人,承担起家庭的义务。王某看到李某真心悔过,也觉得有必要给李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打消了离婚念头,两人最终手拉手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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