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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后的悔改

时间:2019-05-27 14:48 作者: 通讯员 黄蕾 宋军辉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黄蕾 宋军辉)“我不知道以后还有人聘用我不,我有了案底,真心不好找工作了。”马某这样陈述着,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倾听着。据了解,马某因酒驾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个月,缓刑4个月。于是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表示坚决服从管理,遵守纪律。

在社区矫正期间,马某一直认真汇报思想,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在一次与马某谈心时,说出了自己的烦恼。他在判刑前给别人开出租车的,现在5年内开不了车,想去外地打工,但司法所规定矫正期间不得出本县。想在本县找一份工作,又怕别人说他判过刑。

针对马某反映出的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倾听,适时做好思想工作。安慰他鼓励他,告诉他现在要改变思想,不要认为自己一无是处,酒驾带来的代价不容估计,一定要遵纪守法,努力改变,对生活不要失去信心,更要尽快的回归社会。虽然是社区服刑人员,但一直表现好,有悔过心理,对生活应有期许。

经过司法所同志多次谈心后,他的思想也发生了转变。对自己以后的人生又燃起了希望,人一生不可能不犯错,犯错后要认真改正。同时,在交谈中了解到马某还干过几年装潢。司法所同志多方联系多次沟通,最后在建材城为其找到一份装潢工作。马某表示非常感谢司法所的教育帮扶,以后一定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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