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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邑司法所坚持“四个一”工作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时间:2016-10-19 16:11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宋晓燕 罗利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宋晓燕  罗利)为了有力地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大荔县朝邑司法所长期以来坚持“四个一”做调解,目前妥善化解辖区各类矛盾纠纷百余起。

一个您好。对于前来申请调解的群众,朝邑司法所坚持以群众的事为大,热心接待,从不推诿,给每一个前来申请帮助的人一个问好,用满腔热情、百分之百的责任和努力去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一杯热水。工作人员以“诚”待人,以“诚”感人,一杯热水,拉近群众和调解员的距离,取得群众对调解员的充分信任,让群众真心实意地感受到在有矛盾纠纷发生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就是他们最可信赖的,能够真心实意帮助他们的人。

一把椅子。基层村组的许多矛盾纠纷错综复杂,很多都需要较长时间的调解,给来诉求的群众一把椅子,坐下来耐心听讲,让群众充分表达意愿,工作中时刻牢记调解不宜过快,对于分歧较大,一两次达不成协议的矛盾纠纷,耐心地主动地多次出击做当事人的说服工作,不怕缠手,不怕麻烦。

一张笑脸。工作人员在面对每一名前来寻求帮助的群众,始终以笑脸迎人,不怕麻烦,并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化解纠纷矛盾,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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