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25 11:39 来源:大荔法院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郑建忠)近日,大荔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成功化解一起原告肖某与被告王某某、张某某、刘某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系发还重审案件,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历经一审、二审发还重审,前后达3年之久,当事人双方情绪激动,矛盾尖锐。承办法官郑建忠认真查阅了案件材料,组织开庭。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唇枪舌战,合议庭成员通过听取双方意见,并对双方证据进行分析、认定,作出了公正判决。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无异议,认为法院裁决正确。
因该案系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判决仅根据法律依据给出了结果,但从实质上讲,该案还涉及执行案件处理,并未从根本上给当事人解决问题。同时为了减少诉累,降低当事人诉讼的成本,郑法官在宣判后,征询双方意见,同意调解解决纠纷。之后,在连续一个月里,郑法官不厌其烦,耐下心多次采取背靠背的方法组织调解。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案件调解达成协议,并及时履行,圆满地解决了原、被告的纠纷。原、被告均向郑法官表示感谢,并称:“郑法官,能够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到每一个案件中,是一名真正为民的好法官”。
通过判后调解,不仅仅是以判决来明辨是非,而是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的始终,以判后调解推动纠纷的化解,让当事人不仅感受到公平正义,也能更好的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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