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19 10:11 作者: 通讯员 王明欣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王明欣)把群众关注度高、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有法制宣传教育价值或对社会有规范指导意义的案件进行网络直播,不仅有利于司法公正,方便群众监督,而且还有利于提高群众对法制宣传的关注度和法律意识。
7月16日,大荔法院许庄法庭运用网络庭审直播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的基本概况是:2018年,被告户某先后多次在原告于某处购买化肥及农药,共计赊欠货款5730元。双方约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计息至实际还款之日,按月息2分计算。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货款未果,故起诉要求被告偿还货款及利息。承办法官通过庭前调查了解得知,被告承认从原告处购买农药化肥,之所以没有给付原告货款,是因为其从原告处购买的农药把自己地里的冬枣打坏了。经过多次庭前调解后,双方均未达成调解意见。
考虑到此类纠纷在本辖区较为普遍,李敏法官遂决定以网络庭审直播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在庭审直播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当庭激烈辩论。通过听取双方意见并对双方证据进行分析、认定,李敏法官在休庭期间再次对原被告进行调解,通过进一步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户某自愿偿还原告货款5500元,原告于某表示同意。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网上庭审直播是法院推行阳光审判、落实审判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法院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践行司法为民的一种新途径。让群众在网上看即时的庭审情况也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种途径,这不仅可以促进司法公开公正,而且还能让群众了解庭审过程,强化对法律的敬畏。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