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9 08:35 作者: 通讯员 张娇 来源:渭南日报
近日,为了实现对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大荔县人民检察院扫黑办与案件管理部门联合制定了涉黑涉恶案件受理、办理绿色通道制度,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受理、办理期限提出了具体严格的要求。
要求各部门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遵循优先受理、优先分案、优先办理的工作原则。案件管理部门对涉黑涉恶案件要“快受理、快录入、快分流”,移送审査逮捕的案件要在两小时以内将案卷材料分流至刑事检察部门,移送审査起诉的案件一般应当在半个工作日内将案卷材料分流至刑事检察部门,必须当日受理,当日分流,坚决不能拖到第二日。刑事检察部门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要优先办理,严格按照《陕西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审查期限办理案件。对工作贻误影响办案期限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