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07 15:50 来源:大荔县检察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荔县检察院根据上级院部署和安排,积极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完善工作制度,促进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先后召开党组专题会7次,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11次,干警大会14次,认真学习各级文件,领会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同时,按照中政委、最高法、高检院相关文件和司法解释,制定了院《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举报线索管理办法》等14项工作制度,使本院扫黑除恶工作规范运行;
二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宏武为组长,分管检察长为副组长,刑事、控申、刑事执行、检察综合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检察长兼任。成立3个专业化办案团队,组长由资深员额检察官担任。配备3间专门办公室和领导小组会议室,配备保密柜、专用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以及3辆办案车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专业、高效运转。实行每周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例会制度,及时听取汇报、掌握情况、解决问题;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院领导带队下乡宣传扫黑除恶活动,做到全覆盖,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纸杯2万个,张贴宣传标语800余张。设立户外广告牌1个,悬挂主题横幅42个。利用检察机关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官方新媒体、出租车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及时在媒体平台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以及斗争成果30余篇。在我院机关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1个、电子阅报栏1个、扫黑除恶宣传展板5个,在本院办公区域各层楼道制定扫黑除恶宣传文化墙。举办现场咨询、主题展览3场次,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舆论氛围;
四是强化举措,依法严惩。对2016年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重新复查,对近年来受理的各类信访案件进行了梳理,对看守所在押人员逐人进行排查,对全县17个镇办“两委”干部进行严格审查。拓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渠道。建立与法院、公安案件会商、提前介入等制度,开通专人办理绿色通道,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形成黑恶势力案件打击合力。截止目前,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9件47人,提起公诉6件30人,法院作出判决5件29人,打击震慑了黑恶犯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