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刘海滨 李晓艳)3月20日上午,大荔县公安局对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部署。县公安局局长吴新利就专项行动提出具体要求,政委陈永锋主持会议。
据悉,大荔县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底,通过排查摸底、集中打击和总结讲评三个阶段,采取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压茬推进,全面打击和重点打击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县域黄河国家湿地保护区、渭河湿地保护区及朝邑湖国家湿地公园,加强生态资源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非法捕捞、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打击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和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联勤联动,打防结合,形成合力,深入摸排线索,强化案件侦办,从源头上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快速侦破一批大要案件。要广泛宣传和发动,重点聚焦县境内沿黄河、渭河区域,禁止老百姓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要让民警尽快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确保每一起案件成为“铁案”。
期间,县公安局副局长马军社宣读《大荔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朝邑派出所和赵渡派出所负责人表态发言。
县公安局相关科室、基层所队负责人和森林公安派出所全体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