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15 10:32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宋晓燕 赵婉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宋晓燕 赵婉)冬季来临,本是享受农闲的时间,但是大荔朝邑镇一名老人,却因为儿女因为赡养问题闹的闲不下来,儿女来到大荔朝邑司法所要求解决她的赡养问题。
原来,老人今年77岁,老伴在2005年病逝了,有三儿一女,也都成家了,三个儿子常年在外打工,三个儿媳多年和老人有矛盾不说话,大儿子已经不当家,家事由孙子来料理,老伴去世后,由老人的弟弟来解决分家和老人赡养问题,经协商,三个儿子每人赡养老人一年,谁养到谁家,轮流赡养。今年轮到三儿子赡养,但由今年老人10月生活已经不能自理后,就无人赡养了,村干部几经调解,没有结果,然后将此事情反映到朝邑司法所。
朝邑司法所接受申请后,所长张宏斌随即与老人所在村组长取得了联系,调查后,立即通知在外打工的儿子回到村上,将老人赡养问题解决彻底。经过司法所多次调解,提出多个解决方案,
然后告诉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耐心说服和教育,终于使他认识到赡养老人不仅是社会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定的义务。
经过调解后,最后对老人赡养问题达成了协议:
一、老人高领补助由老人自己管理,用于日常生活。
二、将老人送到敬老院,四个子女均摊费用,女儿照料老人日常生活。
三、老人生病费用,由子女均摊。
当日下午,将老人送到了朝邑敬老院,同时儿女将生活费交给了敬老院,老人对此次赡养调解很满意,儿女也尽到赡养老人义务,一家人对司法所这次调解一再表示感谢。
下一篇: 以法治为底色 描绘“大美大荔”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