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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秸秆伤树木 调解介入化纠纷

时间:2017-07-12 09:12 作者: 特约通讯员 贾淑倩 白海霞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贾淑倩  白海霞)近日,大荔县段家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违规焚烧秸秆而烧伤果树的赔偿纠纷。

原来,6月20日下午,段家镇X村二组村民孙某和魏某趁着空闲点火焚烧自己小麦地里的秸秆,不料风起火长,致临界地里孙xx正挂果代售的李子树被烧死四、五课,烧伤十余棵。孙xx多次去找魏某和孙某要求赔偿损失未果,于是来到司法所要求进行司法调解。

司法所调解员了解了情况后,深入现场对孙xx的损坏果树进行了损害评估后然后找当事人谈话,魏某大喊大叫,声称孙xx提出的赔偿金额太大,再说他又不是有意要烧伤孙xx的李子树,当时火趁风势,自己已经尽力灭火了。司法所调解员单刀直入,明确告诉孙某和魏某,按照大荔县相关文件有关规定,私自焚烧秸秆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这种行为要受到相应的处罚,镇政府也多次通过喇叭,发宣传单等形式宣传禁止焚烧秸秆,而且损坏他人林木更应该负起赔偿的责任,这是不容置疑的。经过多次努力的沟通协调,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孙某支付受害人孙xx200元人民币,魏某支付受害人孙xx900元人民币赔偿其果实和树木的损失。

段家司法所调解员有理有据,顺利化解了一场林木烧伤赔偿纠纷,调解员在进行调解的过程中,注意对村民进行相关法制教育,从而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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