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26 11:40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刘海滨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刘海滨)听说“大烟花”非常艳丽,大荔两名村民出于好奇为赏花在自己菜地和院子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被公安机关发现后依法查处。
4月23日上午,大荔县公安局羌白派出所民警到辖区某村子走访时,群众举报村上有人在责任田里种植“大烟花”,便立即到田间查看。果然在一片黄花菜地里发现种有罂粟,经清点共34株。罂粟俗称大烟花,系毒品海洛因原植物,法律规定严禁私自种植。民警立即就此事展开调查,把承包这片责任田的村民马某叫来。马某来到现场后,承认罂粟是他种的,是出于对大烟花好奇才种的。民警明确告知他私自种植罂粟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将所种罂粟立即铲除,并依法对马某处以行政处罚。
4月25日,下寨派出所也查处了一起非法种植罂粟案,民警在辖区一户村民院子里发现种有罂粟,共计47株。立即予以铲除,并对为了观赏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村民郭某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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