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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朝邑司法所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审前评估工作

时间:2017-01-10 10:04 作者: 特约通讯员宋晓燕 罗利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宋晓燕 罗利) 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审前评估调查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确保“审”、“矫”工作无缝衔接,大荔朝邑司法所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在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工作中采用“三到”的评估方法对审前评估对象进行科学精确的调查评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走访到“人”。司法所干警密切与犯罪嫌疑人(罪犯)的近亲属、被害人取得联系,从他们口中了解审前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并做好记录,为全面完整的评估打好基础。 调查到“户”。到审前评估对象的住所进行实地走访,注重观察有无生活的痕迹,及时拍照留存,防止虚报住址以及实际住址与被调查对象提供的住址不符情况;了解被调查对象是否一直在户籍的居住还是常年在外务工,以便及时核对其实际居住地情况,将调查评估材料退回原委托单位。走访其邻居,了解其平时表现和邻里关系等信息。 询问到“点”。有针对性地与审前评估对象谈话,通过谈话摸清对方的性格特征、悔罪态度、有没有谅解书、是不是主观犯罪、有没有同案犯、社会交往是简单还是复杂、与家人的融洽程度、主要收入来源等相关信息;是否在辖区内长期居住。 为此,朝邑司法所专门设计制作了审前评估对象模板式谈话笔录。

最后综合提出司法所初步评估意见和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形成了调查评估意见书,报县司法局审核,及时提交所委托的人民法院,为法院审判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同时也为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监管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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