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07 14:58 作者: 特约通讯员 贾旭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贾旭)人民调解“下寨模式”全面铺开后,大荔县下寨镇政府、大荔县政法委、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推广工作进展。为进一步规范村级人民调解工作,加快村级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程,12月6日下午,大荔县司法局刘彦辛局长、张敬忠局长等一行三人在下寨镇司法所所长庞跃进同志、新堡村调委会主任王友亮等的陪同下专程到新堡村村委会检查指导规范化人民调解工作,并围绕“以高标准、高起点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主题开展专题调研。
检查指导工作主要采取听、查、看、交流等多种方式,对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台账建立、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等内容进行了检查、指导。
在新堡村调解室,刘彦辛局长、张敬忠局长认真听取了下寨镇新堡村调委会负责人有关调解室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详细了解了新堡村调委会相关经费的落实情况、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等等,并对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对调解室工作台账、调解案卷进行了现场查阅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当面提问。
刘彦辛局长对新堡村推广“下寨模式”工作做到领导高度重视、措施扎实到位、经费保障有力、行动迅速有序表示肯定,强调接下来要认真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切实做好调解室建立之后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下寨司法所要主动跟相关方面联系和协调,解决好人民调解员进驻后的办公条件和必要保障,让他们集中精力投入工作。对表现突出的,要及时给予肯定、表彰,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二要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质量。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需要出发,结合人民调解岗位要求,大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要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依法、按程序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提高调解协议的履行率;
三要及时做好相关经验总结工作。要依托人民调解室工作实践,举一反三,积极探索其他新型人民调解工作模式,积极建立完善与公检法的联动机制,为今后铺开此项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
张敬忠局长指出,新堡村在推广人民调解“下寨模式”工作中态度坚决、舍得投入、执行到位不走样,值得全县各镇学习,对新堡村把人民调解工作归口村委直辖指导,积极主动、卓有成效地完成人民调解员结构调整、规范化管理等做法予以了高度评价。
张敬忠局长要求:一要调解委员会在日常调解工作中,要随时进行整理、分类、归档,确保工作卷宗和调解卷宗内容完整、装订整齐规范,坚决杜绝工作卷宗不全、口 头协议记录少等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以规范强管理、促发展;三要进一步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在人民群众中树立“首选调解”理念;四要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案件,及时帮助申请司法确认,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检查组一行还实地察看了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法治文化广场、代表议事点。检查组对新堡村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新堡村高度重视综治工作,思路明确、组织有力,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成效明显。检查组还对下一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能进一步提升和完善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在服务百姓生活、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大荔县下寨司法所依托下寨镇政府和县司法局,有效整合资源,大力创新机制,以群众需求为基础,打破传统调解单一模式,实施“精准调解”工作模式,创新发展出“点将法、分流法、联动法、对接法、上门服务法”等多样化的立体调解方法,主动对接群众需求,有效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仅2016年前11个月,全镇三级调解组织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43件,调处成功141件,为群众挽回数十万元经济损失。
此次专项检查指导,将进一步促使下寨镇各村调委会增强工作责任心、提升工作能力、强化业务知识水平,有利于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在维稳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夯实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基础,筑牢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为建设“和谐下寨、幸福下寨、平安下寨”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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