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06 08:54 作者: 记者张绚丽通讯员李大跃 来源: 渭南政法网
近日,大荔县检察院新修订了机关干警学习制度、机关工作管理制度、机关值班制度、机关请销假制度等四项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干警思想、行为上的不良习惯,通过重树机关制度新规,对干警的执法行为及纪律作风拧紧了“阀门”。
用制度督学。新修订的干警学习制度明确了干警的学习任务,将主动学习与被动学习相结合,成立学习组。每周一、三、五为学习时间,所有干警必须记好学习笔记。
用制度管人。新修订的机关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了每天的工作时间和上下班签到时间,由院政治处和纪检监察室不定期抽查在岗情况,对于抽查不在岗又不明去向的视为脱岗,由本人说明原因并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
用制度律己。新修订的机关值班制度和干警请销假制度,明确了值班期间干警的职责以及请销假的手续。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除特殊情况外,值班人员一律不得请假;需要请假的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必须征得科室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的审批同意方可离开,无请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政工、纪检部门将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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