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18 14:45 来源:大荔法院
诉讼过程中,我们给被告打电话时经常是这样的:你所拨打的电话是空号,请您查证后再拨......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停机......电话正常呼出,但没有人接听。此时,很多原告会提出有被告的微信,那么通过添加微信后送达法律文书无疑为“送达难”指明了另一条道路。
可是,如何确定该微信是起诉的被告本人呢?
一般情况下,遇到此种情况,需要两名工作人员去腾讯公司调查取证,手续繁多,耗费的时间精力较大。为了能够尽快推动案件进展,大荔法院法官联系了腾讯公司,经过沟通,该公司称疫情期间可以通过邮寄司法协查函,公司收到后会尽快反馈结果,并向我院发送了如下协查指引:
根据该协查指引,不到10天内就收到了反馈的调查结果,近期大荔法院已经通过向腾讯公司、财付通邮寄司法协查函,查到了几起案件被告的实名认证信息,客观上将一部分“送不出去”的案件送达到位。而且,通过微信送达传票很多情况下开庭时被告会到庭或委托代理人到庭,既保障了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又加快了案件审理进度。
今后,大荔法院会进一步探索优化更方便更快捷的送达方式,真正的实现让信息化服务群众,进一步缩短调查取证时间,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