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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村司法所:党员参与化纠纷 联合调解促平安(图)

时间:2019-10-22 15:26 作者: 通讯员 杨蕊 来源:大荔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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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杨蕊)近日,冯村镇调委会联合下辖某村调委会调解了一起党员家庭的赡养纠纷。该村老人朱某家中有两女两子,老人今年已经八十多岁,但因为子女赡养问题多次找到所在村组解决,这次两个女儿也找到司法所请求解决,希望大儿子能将老人接回,原因是母亲按照约定应由大儿子赡养,且自己是嫁出去的女儿,还有婆家父母要供养。冯村镇调委会决定去到该村了解详细情况,在与其大儿子黄某沟通中了解到黄某是老党员,当初父母与子女协商后约定大儿子与二儿子分别负责父母一方的赡养,目前父亲已经去世,剩下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本应由大儿子黄某负责供养,但黄某外出干活较忙,老人吃饭时间不固定,有时甚至将老人忘在家中,其妻子又与老人关系较紧张,婆媳问题突出。老人常常去女儿家诉说自己的委屈,女儿们则将问题归于黄某,黄某便渐渐对母亲也产生了意见,自此几个子女间关系也变得紧张。

几个子女对母亲由谁赡养的问题争执不下。了解到这一情况,结合黄某的老党员身份,冯村调委会创新做法,想到让该村的先进模范老党员参与调解。由老党员先向其说明党员管理的“十条红线”中赡养老人这一条规定,并现身说法,讲述他们在赡养老人过程中的内心活动,从党员要以身作则,树立榜样上步步深入,同时调委会工作人员又和朱某两个女儿进行沟通,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调解中普法,告知他们赡养老人是法定应尽义务,并由调委会工作人员情理相融的讲述身边的故事,最终双方愿意心平气和的认真考虑老人赡养的问题,结合双方的实际及冬季天气日益寒冷,也考虑到两个女儿有各自的公婆需照料,我们提出了一个方案:春节前先由大儿子黄某将老人接回家中照料,并保证老人吃饱穿暖,春节后两个女儿和大儿子轮流照看,两个女儿每分别照料老人生活起居一个月后由大儿子自觉接回照顾三个月,依次轮流。双方表示同意。最终在几名老党员和村干部、镇村调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自此纠纷解决。但老人不免感到心中难过,也没想到子女会因为赡养她的问题闹成这样。

通过这起调解案例,我们也希望提醒大家,善待老人,主动承担赡养义务,让他们老有所依。同时也启示我们在调解工作中针对不同情形要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调解,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助力,促进平安镇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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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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