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2 16:54 作者: 董培 来源:大荔法院
法官耐心促调解 借贷纠纷终化解
大荔法院冯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被告的儿子和我是同学,我现在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息42000元······”“你当即给付我20000元,剩余的本金及利息我放弃不要,诉讼费由我负担”这两个诉求都出自于同一人,就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告。近日,大荔县人民法院冯村法庭的王艳妮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化解了当事人的金钱恩怨,双方自愿达成和解。
原告与被告之子系同学,2015年2月被告之子向原告借款100000元,之后被告之子陆续偿还了10000元。2017年9月,原被告、及被告之子共同协商由被告偿还借款90000元及利息20000元,被告当场书写条据并给付原告30000元,并约定剩余60000元到2018年年底支付,20000元利息于2019年7月底偿还。之后被告陆续再支付原告38000元。2019年3月15日,被告向原告书写欠条42000元,原告向法庭提交了欠条。而被告主张自己的儿子是被原告带着打牌赌博,并为了赌博向原告借钱。事后因欠款不能及时偿还,原告扣了被告的铲车,还将被告的司机打伤。因此被告表示只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2000元,双方利息20000元也不应支付。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
2019年9月12日在冯村法庭,王艳妮法官通过背对背做工作,怀着“公平正义,为民服务”的初心,本着“各退一步,万事欢喜”的原则,逐一释法析理,与原被告讲明利害关系,耐心调解。通过不断地沟通、协商,被告也意识到当时自己儿子确实是为赌博而借钱,同时原告也是为自己的儿子好,故借钱去赌博的事与原告无关,同时自己儿子也已痛改前非。被告愿意偿还欠原告的金钱,但因其经济困难只能先给付一部分。与此同时,原告自愿作出让步,表明被告只需支付其20000元即可,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全部放弃,表示诉讼费由自己承担。案件以调解谈和了结。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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