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2 09:45 来源:大荔法院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4月1日上午,大荔县人民法院许庄法庭走进某有限公司举行了一场巡回审判,该公司部分人员旁听了本次庭审。
案件的经过是这样的,原告某企业与被告李某之间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在合同到期后双方重新续签合同,在合同到期后,被告没有与原告续签土地承包合同的情况下仍然种植该土地,后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经过法庭与被告了解情况后得知,在续签合同时,由于双方对于土地承包金额的变化没有达成一致,所以才导致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于是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多次调解未果后,法庭决定进行开庭。并将开庭定于原告企业会议室,以达到普法宣传的目的。
庭审期间,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展开辩论,质证,整个庭审活动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井然有序。
“现在,就原告某某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某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组织调解……”许庄法庭在原告公司的会议室进行现场调解。
调解中,双方在土地承包金额上始终僵持不下,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许庄法庭马法官从法律角度分析问题根源和责任所在,建议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调解结案,经过对原被告双方的不断法律释明,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就该案件达成了调解协议,并最终在法官见证下领到了案款,双方矛盾得到妥善化解。
许庄法庭以五进活动为契机,让法治的声音飞进企业,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更好强民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推动、引领、保障作用,引导人民群众采取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温度。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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