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8 17:04 来源:大荔法院
3月24日,大荔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团队驱车赴往平民乡新鲁村,将巡回法庭搬进乡村,在当事人家中审理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翟某与杨某共同向中国邮储银行大荔支行贷款7.9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后杨某不幸身故,翟某作为杨某的妻子,此项债务将由翟某负担。现翟某未能偿还借款,故邮储银行诉至本院。由于被告翟某家中实在困难且有一幼儿需要照料,不便到庭参加诉讼,民三庭决定下乡开庭,庭审现场虽然简陋,但是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一项不少。庭审中,主审法官杨冬充分引导双方发表诉讼意见,书记员一一记录在卷,原告对被告目前的困境予以理解,被告表示等孙子上学了可以挣钱还款,双方均同意调解,案件达到圆满解决。
巡回法庭是利民之举、便民之措。大荔法院开展巡回法庭审理,深入基层一线,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将坐堂断案变为送堂上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暖和关怀。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