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12 09:57 来源:大荔法院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始终是大荔县人民法院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懈追求和生动体现。
近日,大荔法院冯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李某多次从原告公司购买农药化肥,赊欠货款项6868元,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任法官受理该案后,主动联系被告,被告对案件事实及欠款金额无异议,也表示愿意调解,但苦于在外务工,无法立即回来偿还债务。看似简单的案件,本以为将双方当事人传唤至法庭就可以调解,却因被告长期在外打工,案件处于停滞状态。
面对这种涉案人身居外地导致案件无法送达的普遍现象,大荔法院法官主动作为,深入分析思考,不断创新送达方式方法,积极探索了妥善、合理、合法的处理模式。初步设想是通过微信进行调解,让被告说明其意见,但由于被告年龄较大,信息化接受度不高,没有也不会使用微信,案件又遇到了阻碍。这时法官又改变了策略,建议被告委托其妻子来全权处理此事,到法院进行调解。通过详细说明,被告同意委托其妻子到法院全权处理此事,并通过短信方式将委托意见发送过来。被告妻子到法院后表示从原告处购买农药化肥事情属实,欠款金额也无异议,但是受疫情影响,家里没有收入,计划等8月份冬枣农产品卖后清偿货款。但原告认为欠款时间太久,想让被告立即将货款清完。虽然双方都同意调解,但又在还款期限上出现了分歧。任法官本着“调解优先”原则,耐心明理释法,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被告妻子愿意先付一半货款,剩余货款承诺了期限,原告表示无异议,最终这起纠纷成功得以化解。
近年来,大荔法院紧紧围绕“双进”目标,争创“四个一流”,以扎实的业务功底灵活工作方式,创新司法便民举措,利用互联网积极探索新的沟通与送达方式、云调解模式,有效化解了送达难题,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