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17 10:46 作者: 记者 单江鹏 来源: 渭南政法网
近日,全市首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在大荔县许庄镇政府颁发。这标志着全市村委会、居委会开始有了统一的、唯一的合法“身份证”,可依法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
据了解,2017年10月生效的《民法总则》明确了村(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根据民政部安排,全国范围内赋予村(居)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陆续展开。全国10万多个居民委员会、55万多个村民委员会将拥有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可依法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
为做好村(居)委员会统一赋码工作,大荔县民政局先后对全县村(社区)进行了信息采集、系统录入、信息回传和校核纠错等工作,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发证准备。从即日起,全市各村(居)民委员会将陆续领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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