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10 15:56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刘海滨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刘海滨)11月8日上午,大荔县一名逃犯经民警反复上门做工作规劝终于从外地返回原籍,在家人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交代了三年前酒后持刀伤人的作案经过。
2013年7月29日下午4时许,大荔县朝邑镇某餐厅门口发生一起血案。该镇男青年张某喝酒时和人发生纠纷,持刀将对方捅伤后逃跑。派出所将其列为逃犯,多次上门做工作要求家人主动配合提供线索规劝投案。今年冬季在开展“秦盾亮剑”严打行动中,朝邑派出所再次组织民警到张某家,从张某常年在外流浪担惊受怕有家难归,家人整日思念难以相见亲情打动;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犯永远难逃法网法律震慑。讲法律、讲政策,让其父母深受感动,打消了幻想和顾虑,积极配合派出所做工作规劝儿子回来投案争取宽大处理。11月8日,逃往外地3年之久的张某在强大的政策攻心和严打追逃声势压力下回到家乡。当天下午在家人陪同下来到朝邑派出所,交代了2013年7月29日下午因喝酒和本村杨某发生争执,用刀将对方捅伤的作案事实。
11月9日,张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大荔警方将依法对此案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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