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2 14:51 来源:大荔法院
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为群众办实事,1月31日上午,大荔县人民法院许庄法庭在大荔县许庄镇西大壕村村民委员会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
原告李某与二被告李某甲、李某乙为父子关系。原告与被告兄弟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经过村委会调解后矛盾未得到解决,于是将兄弟二人以赡养纠纷的名义起诉至法院。拿到案件后,许庄法庭干警多次组织原、被告调解,在多次调解未果后,法庭决定进行开庭审理,将开庭定于原、被告所在村委会,并邀请村干部、调解主任等人共同参与。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发现双方矛盾的症结并非赡养问题,而是因为原、被告对于耕地的耕种意见不一致产生矛盾而发生纠纷,许庄法庭马法官从法律角度分析问题根源和责任所在,建议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调解结案,经过对原、被告双方的不断法律释明,耐心调解,二被告对原告真诚的道歉并取得了原告的谅解,最终双方就该案件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了部分义务。
通过法庭与住所地村委会共同努力,最终促成了案件的顺利调解。今后,许庄法庭将继续加强与辖区村组社区的联系和沟通,将西大壕村村民委员会参与调解的做法在辖区进行推广,对辖区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定期进行培训,提升其调解能力,引导人民群众采取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温度。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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