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9 09:03 来源:大荔法院
在当今互联网盛行时代,大荔县人民法院始终积极实行网上办案工作模式,利用手机短信、电话、微信、诉讼服务网等进行接待咨询、线上调解和网上开庭, 6月15日,冯村法庭任庭长通过电话、微信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被告董某某多次从原告程某某处购买农药化肥,累计欠款6392元,钱数虽然不多,但在原告多次催要下,被告推诿至今,分文未付,原告无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任庭长受理该案后,因被告人在外地,只能先将相关诉讼材料微信送达至被告,再通过电话与被告联系进行调解,就这样任庭长与当事人之间的直线“微沟通”与“微交流”开始了。
调解中被告称原告出售的农药有问题,致其种植的冬枣损坏且无人收购,受到严重损失,被告态度坚决表示不愿意支付农药款,并要求原告向其赔偿损失,任庭长耐心劝导,明理释法,被告表示愿意支付一半农药款,但原告要赔偿其损失。调解中任庭长得知原被告是邻村村民,关系较好,任庭长不愿因一点小事让友好近邻变为仇人,就做起了原被告的“传声筒”,经过多次与原被告沟通,最终双方互让一步,被告当即微信支付原告农药款4500元,该案取得圆满成果。
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只是大荔县人民法院线上办公的一个缩影,巧用现代通讯功能处理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在互联网时代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下一步,大荔县人民法院还将充分发挥智慧法院的优势,进一步推进各项诉讼服务与“互联网+”相结合,保障司法服务质效,保证网上诉讼服务“不掉线”,互联网庭审、调解常态化,力推互联网审判执行工作。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