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渭南政法网首页 平安韩城网临渭政法网华州政法网华阴政法网潼关政法网富平政法网蒲城政法网白水政法网澄城政法网大荔政法网合阳政法网

首页大荔司法 >正文

以我所能,助力扶贫,社矫对象助力脱贫攻坚

时间:2020-07-13 15:44 作者: 通讯员 黄蕾 杨蕊 来源:大荔县司法局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黄蕾 杨蕊)李某某,男,45岁,家住大荔冯村镇杨家庄村。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在冯村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

李某某为人老实,干活认真。此次的违法事件给他上了一堂法律课,让他深刻认识到法律意识的重要性,遇事不能失去理智,要更坚定了好好干活,弥补受害者。他平时掌握熟练的搭棚手艺,每到旺季,活总是不少,今年初冯村xx扶贫产业园开工建设,李某某无疑成为第一批被招来干活的人。所里得知,还曾打趣的问他,找你干活的人那么多,最近又是旺季,咋突然想着给扶贫产业园干了,他憨厚的笑着说道:国家的工程嘛,出份力,脱贫攻坚是我们全国的大事,和我一起的工人还有很多,虽然干的都是活,但是这个很有荣誉感,每当日常报到学习后,总会寒暄几句,他便急匆匆的赶去继续工作。

李某某有着对生活的希望和健康向上的心态,其乐观的生活态度也感染其他社区矫正对象。我们也希望更多社矫对象能投身于为社会事业,为经济发展做贡献,拥有阳光心态,感受阳光生活。

编辑:王倩

返回网站首页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