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8 14:57 作者: 通讯员 宋晓燕 马宁 来源:大荔县司法局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宋晓燕 马宁)大荔县朝邑司法所坚持“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建设新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原有的人民调解“一二三四”工作法的基础上探索出“三个三”,实现了“一二三四+”新的工作模式。
“一二三四”工作法即搭建一个平台;组建两支队伍;把握三个重点;建立四项机制。“一二三四+”新工作法即“一二三四+三治”;“一二三四+三排”;“一二三四+三调”。
“一二三四+三治”。一是自治,评选出法律明白人,参与讨论居民公约的制定和“两改”活动的开展;二是法治,配备了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开设法治讲堂,参与纠纷调解,为村居委重大事项决议提供法律意见;三是德治,开展村社区“家风家训”评选活动,评选好媳妇、好婆婆等活动。
“一二三四+三排”。一是平时周周排。社会治理网格员每周利用茶余饭后时间通过走巷入户串门子等形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二是敏感时期精准排。对涉军、涉教等特殊人员在特殊时期,开展“一对一”劝导工作;三是重点时节全面排。在国庆、春节等节日,无死角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定的节日。
“一二三四+三调”。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先后经居民小组调解员和社会治理网格员随手调、调委会成员和“三委”班子精准调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调三级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
通过实施人民调解“一二三四+”新机制工作法,实现了三方参与,三方并举,三方融合,三方满意(群众、政府、社会),探索实践出朝邑的“枫桥经验”新模式,大大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增强了合解公信力,节约了社会治理成本,推动乡村善治有序。
编辑:马转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