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25 09:27 作者: 通讯员 李成国 来源:大荔法院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李成国)朋友有难,出手相助本无可厚非。但是应当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之内,不能因碍于情面而盲目地为朋友提供帮助,最终害人害己。近日,大荔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窝藏包庇案。被告人苏某、马某系一对夫妻,因与被网上追逃的吴某是多年好友,遂帮助其躲避公安机关抓捕。期间,多次为吴某提供对外联系电话号码及住宿方便。最终,二人因涉嫌窝藏包庇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马某夫妇明知吴某被公安机关追捕,仍为其提供对外联系电话及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 其行为均构成窝藏罪。鉴于二被告人有坦白情节,被告人苏某具有前科及劣迹,结合被告人马某社区矫正评估意见,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下判决: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为一年。
在此,承办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交友切忌慎重,务必遵守法律法规,做事三思而后行,别因个人江湖义气而害人害己。
编辑:王倩
上一篇: 诚信社会,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