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02 08:31 来源: 大荔法院
8月31日,大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大荔某建设公司承建某建筑公司工程后,该建筑公司经结算向该建设公司出具结算单,并确认所欠劳务费二百余万元,因拖欠工程款未能结清,以至成讼。
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双方对案件事实均无异议,案件事实、法律关系皆清晰明了,但被告依旧多方推辞拒绝支付所欠劳务费。为定分止争,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官主动联系涉案工程建设单位参与调解,同时向被告建筑公司说明拒不付款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引导原被告双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契约精神,诚实守信。最终,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同时被告按照调解协议将首批劳务费转入原告账户。
本案的审结,是大荔法院开展审执一体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是全院干警满足高效司法、便民司法的一个缩影。目前,大荔法院通过诉前建立调解制度、诉中提高审判质效、诉后对接答疑等一系列举措,把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和提高办案质效有机统一起来,满足群众公正司法、高效司法、便民司法的需求,即实现了公平正义,也让当事人感受了法律外的温情。未来,我们会努力探索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让司法更加便民的高效措施。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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