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6 14:48 来源:大荔法院
近日,大荔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大荔县某集体与自然人李某涉农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考虑到双方合作多年,且双方因该诉争土地连年发生合作争议,几乎每年都要诉至法院,双方在耗费大量精力的同时也积怨甚深,原告认为被告每年不按时履行土地承包款,被告认为原告每年增涨承包土地款,且其在经营期间制造不利因素,断电断水,毫无诚意。法庭考虑如若因为合同履行上的争议而终止合作,对原、被告均会产生不利影响。为了彻底化解双方纠纷,加之我县是农业大县,为了更好的进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方面的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决定巡回审理本案。
通过公开审理,充分向原、被告释法明理,积极化解原、被告之间的矛盾,最终使得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即履行了应给付原告的土地承包款,并与原告重新签订了双方基本满意的土地承包合同。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解决好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本次巡回审判,稳定了原、被告间的土地承包关系,使得原告能及时获得土地承包的收益,而被告能够安心耕种土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编辑: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