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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 宣传教育入人心(组图)

时间:2020-11-03 08:46 来源:大荔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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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马杨博)2020年10月29日上午,大荔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在苏村镇陈村村民委员会就陈村村民拜某和高某健康权纠纷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案 情 回 顾】

2020年4月11日,大荔县苏村镇陈村2组村民拜某与同村村民高某因耕地界线等琐事发生口头争吵,想起之前的一些矛盾,不由得怒上心头,双方开始谩骂并且大打出手,好心群众苦苦劝阻才将双方制止,二人均不同程度受伤,经过医院诊断:拜某面部被抓伤、出血肿胀,闭合性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高某发生闭合性颅脑损伤。经派出所调解无果,2020年5月11日,大荔县公安局分别对拜某和高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拜某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高某拘留七日,并处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时的双方仍心有不甘,2020年9月3日,一纸诉状,拜某将高某告上法院,要求高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共计11685元。10月9日,高某提出反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4078元。

高某本是拜某的侄媳妇,两人既是同村村民又是亲戚,感情应该比其他人更为深厚,然而两人却因一点小小的琐事大打出手,真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双方由亲戚变为仇人,给双方身心和家庭都造成了严重伤害,更给村里和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了更好的进行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受理案件的潘法官决定到陈村巡回审理本案。通过公开审理,潘法官以案说法,双方充分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都表示愿意悔改,本案将择日宣判。

通过本次法院巡回审判走进乡村,以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形式把法庭审判的整个过程展示给群众。就地开庭,就地调解,深入基层化解矛盾,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庭审结束后,法庭工作人员向村民做了普法宣传教育。通过以案说法对基层群众进行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营造了“知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 官 提 示】

打架斗殴行为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和健康,结果往往是双方受伤,严重的甚至造成残疾,构成故意伤害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引起双方自责、仇恨的加深,走上一条自我毁灭的道路。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难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关键是要有对待纠纷的正确态度,碰到矛盾时,不能凭借一时冲动,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一旦发生争吵,要控制情绪,忍一时风平浪静,待等到心平气和时再以缓和的方式解决问题。发生纠纷时,要互相谦让,不要因小事争高低、论输赢,更不要针锋相对,以牙还牙。遇事要保持冷静,做事要懂得依照法律,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编辑: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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