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0 10:29 作者: 通讯员 贾淑倩 白海霞 来源:大荔县司法局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贾淑倩 白海霞)大荔县段家镇xx村村民王某的两片柿树地处于程某柿树地的两边,当初栽树时,因两家关系和睦融洽,互相约定树栽在各家地畔边,长大之后树枝可以伸长至邻地,之后一直相安无事,从去年开始,程某和王某两家因琐事而关系僵化,从此争吵不断,前几天,王某以程某家柿树伸长到自家地里的枝干影响了自家果树的正常生长,锯掉了程某的柿树枝,程某为了报复,一气之下也锯掉了伸长到自家地里的王某家的柿树枝,两家大打出手,村调委会几经调解未果,遂申请镇调委会调解。
镇调委会同志接到调解申请后,立即到实地察看,当事人两家地畔的柿树都被锯得七零八落,树身一边倒,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己见,争吵不休,调解员提出解决方案,在尽量减少双方损失的前提下,当事人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互换同等面积的土地,使得各家柿树都长在自家地里,这样既化解了矛盾又不影响各家的柿树生长,但程某认为自己吃亏坚决要求挖掉地畔的一行柿树,后在双方都同意挖掉地畔一行柿树的基础上,程某要求王某赔偿自己这十五年来枝干伸长到自家地里的损失一万元,王某认为这几年来自家的果树本身收益就不高,谈何赔偿损失?根本就不可能。调解员认为前十四年柿树枝互相伸长到彼此地里是双方约定的,不存在赔偿一说,就是要赔,也只是去年一年的损失赔偿,但由于无法估产,所以这种解决方案无法执行,调解工作无法继续进行,调解员遂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好言相劝,平复当事人的情绪,情理结合,劝说程某凡事要有大格局,不要因为一点小事使得矛盾扩大化,让邻里村民看自己笑话,再说估产也是行不通的,经过一番细致的劝说,程某终于同意不再索要赔偿。
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在当日内,各自砍掉各家地畔边的一行柿树,此后不得再互相滋事。
自此,一场因地畔果树枝伸长到邻地的纠纷,经司法所调解员有理有据、合情合理的耐心调解,令当事人从情绪激动到冷静思考,最终有效化解了矛盾,平息了一场邻里纠纷风波。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