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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所有权如何确定

时间:2020-04-03 11:04 来源:找法网

现在年轻人的压力很大,很多小夫妻结婚想要买房却无能为力,有些父母心疼孩子会出资为儿女买房,但是如果夫妻离婚要进行财产分割的话,父母为子女出资所购房屋归属问题就会引起很大的纠纷。那么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所有权如何确定?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所有权如何确定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房屋产权归属的确定区分婚前和婚后来分析:

婚前买房存在以下五种情况:

1、结婚前一方父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则该房产属于出资方赠与自己子女的房产,与对方无关。

2、结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则出资部分属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双方财产。

3、结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但登记在对方名下或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款,应视为夫妻共同产权。

4、结婚前双方父母凑齐全部房款,无论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会被视为双方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

5、结婚前双方父母出首期款,婚后双方共同还款,也是属于双方共同产权。

婚后买房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登记在该方名下,则属于出资方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双方财产,登记在对方名下,除非能够证明出资方父母明确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单方赠与,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产权。

第二种情况,结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无论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视为双方产权。

第三种情况,结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无论全款还是首付款,都可视为双方共同产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所有权如何确定

二、房屋所有权以什么为准

1、不发生转移。中国采用登记生效主义,登记了的不动产的转移才有效。也就是说只看登记簿上登记的主人名字。

2、即使交纳了财物也不行,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原则说物权行为是一个单独的行为,与合同无关,也与财产交付无关。交纳了钱款,则发生债权债务。当然可以要求交易者进行登记,但如果不同意,则只需要把钱还回来就可以了,不能说那个房产就是自己的。

3、不动产物权登记才生效,不登记不生效。

4、我国房地产所有权的转移采取的是登记生效主义,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两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的日期才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日期。

三、房屋所有权证有年限吗

国土资源部对《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作出明确回答,该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而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不存在期限的问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权利人申请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表明了权利人的不动产权利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权利人也能够根据证书记载的内容,及时便捷地掌握自己的不动产财产状况,有效便捷地开展有关交易,保护和实现自己的不动产合法权益。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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