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9 10:24 作者: 文字 | 王秋 雷红英 图片 | 肖柯勋 张慎 雷红英 来源:大荔检察
新冠病毒仍在肆虐,但是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不能停滞。大荔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为了保障案件的正常受理、流转和送达,也为了保障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律师的执业权利,在防控疫情的严峻形势下自觉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以“六个确保”促进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工作同步有序开展,努力为大荔县检察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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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窗口运行畅通
在疫情期间,案管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积极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以及本院相关部门及时沟通,通力配合,确保案件窗口运行畅通。1月31日春节收假以来至2月18日,共审查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3件3人,结案审核移送法院3件3人,办理退回补充侦查3件7人、补侦重报案件7件34人。执法办案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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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律师执业权利
通过“两微一端”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律师接待及相关工作的通告》,引导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电话申请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受理登记、律师阅卷预约等事项,努力做到线上预约、线上办理,减少线下接触,防止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收假以来至发稿2月18日共电话接待律师查询案件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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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流程监控跟踪
为确保特殊时期案件不超期,案管部门每天通过巡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展流程监控,对疫情防控期间即将到期案件第一时间联系案件承办人,并持续对案件进行关注跟踪,确保司法办案有序进行。春节收假以来至发稿2月18日向办案人发出超期预警共4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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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及时
疫情期间案管各项工作一如既往的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也未停滞,仍然坚持对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案件信息进行重点督导,限期予以公开。秉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确保案件信息公开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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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工作环境和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
按照上级各级院要求,要认真做好案管大厅及工作人员的消毒防护工作,每天坚持对大厅和办公工具进行不定期的消毒,确保工作环境和人员的安全防护。积极做好案管人员每日身体状况查询登记工作,对公安、法院以及诉讼参与人前来案管大厅办理业务的,要求其在门岗值班处登记个人信息,进行体温检测合适并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案管大厅。为了避免交叉感染,我们实行轮流值班,值班干警坚持每天不留死角打扫大厅并消毒,确保大厅安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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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大荔县检察院案管中心干警,利用工作之余,积极响应各级党委号召,不甘于幕后,下沉社区主动参加街道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测量体温,检查登记进出人员,冲锋在前,奋战一线,贡献着检察案管人的力量,营造检民同心、共克时艰的良好氛围,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筑牢防护墙。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