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渭南政法网首页 平安韩城网临渭政法网华州政法网华阴政法网潼关政法网富平政法网蒲城政法网白水政法网澄城政法网大荔政法网合阳政法网

首页大荔检察 >正文

大荔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套路贷” 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今日公开宣判 被告最高获刑十二年

时间:2019-07-31 17:21 来源:大荔检察

7月31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等7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在大荔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王某某等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二缓三年不等,并均处以罚金,同时对涉案财产依法作出了相应判决。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荔县首例“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等七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攫取钱财,戴着汽车消费信贷购车所谓“合法经营”的面纱,在与客户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增债务”,肆意认定违约的“套路贷”非法手段,以某汽贸公司为平台,以“套路贷”为固定犯罪模式,进行敲诈勒索犯罪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七名被告人使用“谈判”“协商”“要挟”等“软暴力”方式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侵犯了被害人的合法经济利益,在渭南地区的大荔县、白水县、澄城县、蒲城县等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王倩

返回网站首页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