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15 16:12 作者: 记者 张绚丽 来源:渭南日报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大荔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总基调,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新时代大荔追赶超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围绕中心
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14次、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16次、全体干警大会20次,传达学习各级会议精神,不断统一思想,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3个专业化办案团队,实行每周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例会制度,建立22类台账,资料详实。加强宣传,组织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纸杯6万个,张贴宣传标语1000余张。坚持把专项斗争同巩固基层政权紧密结合,高度重视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工作,院扫黑办及时对组织部门移送的“两委”干部资格联审表逐人进行核查。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的要求,对2016年以来办理的案件展开复查,对各类信访案件重新梳理,对看守所在押人员逐人排查。制定《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制度》等15项办案制度,建立与法院、公安案件会商、提前介入等联系,开通专人办理绿色通道,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截至目前,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9件49人,提起公诉6件35人,其中5件31人已作有罪判决。向县扫黑办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件、涉嫌渎职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两件,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5份。围绕打财断血,向县法院发送财产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3份,打击震慑了黑恶犯罪。
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合县河长办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的专项活动,共计清理该县黄河、渭河、洛河流域四乱38处,保护了生态资源。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向环保局、林业局、河务局发送诉前检察建议,依法取缔和整改了39家散、乱、污等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企业,对15户在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种植水稻、养牛、搭建临时用房行为进行了整改。对黄河流域大荔段采砂行为进行了全程拍摄和排查整改,共计恢复非法占用农耕地40亩,恢复湿地生态资源160亩,清理固体废物65吨,督促整治网络餐饮800余家,有力促进了全县污染防治工作。
积极参与扶贫脱贫工作。包联帮扶贫困户70户,脱贫37户,协助资金40余万元用于包联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突出打击扶贫、涉农领域犯罪。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牢固树立“强监督、严办案、促改革、保发展”的理念,把坚持惩治各类犯罪与持之以恒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与工商界人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检企常态化联系和服务机制,主动靠前服务。充分履行审查逮捕、提起公诉职能,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案件23件46人,提起公诉25件44人,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把握宪法定位全面履行法律监督
刑事检察工作。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阀门”作用,受理提请逮捕案件127件20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9件191人,不捕3件9人,追捕1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17件43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案件257件344人,不诉34件39人,追诉13人。在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成立派驻检察室,完善巡回引导派出所侦查工作制度,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实现从事后监督到实时监督、全程监督的转变,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的力度、效果,共纠正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案件10件,监督撤回提请逮捕4人,撤回移送起诉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件。列席审判委员会8次。不断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192人。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开展员额检察官进校园、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等一系列活动,把法治搬进学校。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同县教育局建立在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办案团队,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原则,办理涉罪未成年人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共21件30人,批捕12件21人,起诉9件14人。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关于公益诉讼的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外部沟通联系,与20余家行政单位召开了“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就如何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加强协作配合、调查取证、信息共享等达成共识,形成了长效工作联系机制。以党委和人大、政府出台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或决议为契机,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5件,发送诉前检察建议75件。
强化司法为民。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23次。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发放救助金1万元,救助困难群众两人,正在办理司法援助案件两件。扎实开展财产刑执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判处实行未执行等专项活动,对两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判处的财产刑执行发出检察建议。对全县所辖16个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巡查全覆盖,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司法所发出检察意见建议单,通报检查情况。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律师参与诉讼和权利救济的专用绿色通道,在案件管理中心设置功能齐全的专门阅卷室、独立的律师接待室。对于案件侦查终结审查起诉等情形,及时告知律师阅卷。
打造过硬队伍更加扎实推进从严治检
抓意识形态建设。坚决维护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举办读书班、个人自学、交流研讨、观看红色电影等方式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活动4次。组织党员干警到咸阳马栏革命纪念馆、宝鸡扶眉战役纪念馆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教育干警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开庭观摩、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教育培训学习和邀请专家学者面对面讲授法律业务知识,提高干警的专业技能和办案本领。深入开展“执法爱民模范”“优秀办案能手”“精品案件”“精品检察建议”评选活动。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法律文书说理和检察官以案释法等工作,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抓作风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结构分析,利用内设机构改革,提拔7名年轻干警,推动了队伍活力。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查“四风”及其新形式新表现,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廉政承诺书。
自觉接受监督。走访全县400多名两代表一委员,积极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向社会发出调查问卷300余份。通过举办以“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和大荔检察“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新型媒介平台,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院党组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专题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经过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大荔县检察院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通令嘉奖、记集体一等功各一次,被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称号。被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称号。9次被省委、省政府、省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连续27年被评为渭南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窗口”称号。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连续两届被高检院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案件管理中心被市文明办评为“文明窗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被共青团陕西省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院内设机构130次、干警163人次受到市县级以上单位表彰。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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