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17 09:27 来源:大荔法院
近日,大荔法院民三庭依托先行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林某和被告王某是多年好友,2013年2月至12月期间,王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多次向林某借款共计110000元,期间王某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向林某偿还借款20000元,尚欠90000元未予以清偿。多年来,林某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被告催讨借款,但王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无奈之下林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到双方系朋友关系,若通过传统诉讼程序解决,不仅耗时费力,还可能进一步加深双方矛盾,遂决定使用先行调解程序。通过向双方当事人充分释明先行调解的优势后,双方均同意进入先行调解程序,经过耐心疏导,原告自愿放弃部分利息,被告同意按时还款,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
此次成功调解,是大荔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先行调解优势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大荔法院将扎实推进先行调解工作,强调合法自愿原则,充分发挥先行调解机制优势,努力做到将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在当下、化解在审前。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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