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制先锋 >正文
时间:2025-03-25 17:31 来源:大荔县委政法委
大荔县被中共陕西省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命名为省级“平安县”,授予“平安银鼎”。这是大荔县自2021年以来连续第四年蝉联“平安县”。
编辑:王倩
返回网站首页
上一篇: 大荔县公安局队伍建设与“平安建设”活动纪实
下一篇: 喜报!大荔公安岳玲莉获评陕西省岗位学雷锋标兵
大荔县举行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暨法治...
“植”此新绿 守护蓝天 大荔县500余名党员干部参...
非法买卖、出租互联网账号将被惩戒!四部门印发...
复盘总结明思路 砥砺深耕谱新篇——大荔法院召开...
检护“她”权益 法润半边天
大荔公安:春训练兵“加 Buff” 战斗力持续“爆...
不但有助于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还有助于将人大代表的有效监督转化为法...[详细]
随着春节假期的落幕家长们纷纷重返工作岗位而孩子们依然沉浸在寒假的悠闲时光中享受着...[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