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4 16:48 作者: 通讯员 姜盼盼 宋晓燕 来源:大荔县司法局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姜盼盼 宋晓燕)为积极开展多样性的社区矫正教育学习模式,3月14日,大荔县朝邑司法所利用陕西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关于《参加教育和公益活动》《行动自由限制》《行动自由与电子定位》等课程。
通过学习,让社区矫正对象明白积极参与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的意义,同时强调在日常生活中要合法使用网络和手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赌博、斗殴、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治意识。
学习结束后,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逐个进行了更为深入的个别谈话教育,对近期个人矫正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对出现的思想问题逐一化解。
通过本次学习教育,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端正了思想态度,增强了矫正意识、法治意识,有效地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提升了社区矫正教育矫正的效果。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