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22 15:06 作者: 通讯员 宋晓燕 姜盼盼 来源:大荔县司法局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宋晓燕 姜盼盼)3月22日,大荔县朝邑司法所按照每周一例会制度,召开了社区矫正警示会议。
会议宣读了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通知,并要求在矫正对象汲取教训,珍惜机会,通过矫正顺利回归社会。
司法所工作人员还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最后在矫正对象代表进行了发言,表示以后将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矫正机会,服从监管,改过自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通过这次以例会带训的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和服刑意识,有效敦促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严格遵守法律和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加强自我约束,服从管理。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