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19 15:41 作者: 通讯员 朱晓春 来源:大荔法院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朱晓春)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力打击违法犯罪分子,6月18日,大荔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某某等18名被告人涉嫌非法采矿罪、诬告陷害罪一案,由于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影响重大,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行政机关相关干部等100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
恶痕累累,社会影响大。经公诉机关指控,自2017年以来,被告人刘某某等人为掩盖非法收益,成立某某石料购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任何采砂许可手续的的情况下,长期从事非法采砂活动,非法采砂获利2600余万元,为使非法活动不受监督,刘某某还伙同岳某某等人诬告陷害国家工作人员,致其长期不能到岗履职。该案被告人的行为性质十分恶劣,不但侵害了公共利益,还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造成了重大不良社会影响。
凝聚合力,审判有保障。本案系大荔法院2020年以来审理的首例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为保障庭审工作,大荔法院制定了详尽的庭审保障预案,并迅速同县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协调沟通,有效解决了警力不足、提(换)押被告人困难等实质性问题。同时,结合省、市当前强化疫情防控要求,扎实做好口罩防护、体温检测与登记工作,有力确保庭审活动顺利进行。
天网恢恢,司法终亮剑。该案前期经过院领导、承办法官、书记员的辛苦付出,提前召开了庭前会议,就案件的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因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庭审过程将持续两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荔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势力,现已受理涉黑涉恶案件8案65人,取得了明显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大荔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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