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02 15:34 来源:大荔检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12月2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再次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三个规定”。
《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下发后,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多次进行传达学习。
通过集中学习,切实增强了全体干警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律己意识,充分认识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立完善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作用,顺应作风建设新要求、新形势,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更新法制观念、提升法治水平,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干警以及熟人、亲友、战友插手、过问或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画出红线,设置禁区,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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