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28 10:36 作者: 来源: 渭南政法网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的确如此,离婚纠纷中不仅涉及双方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更要处理好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关系,把控好当事人的情绪,尽可能的做到心平气和的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近日,大荔县人民法院羌白法庭便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接到该案后,朱建莉庭长当即传唤被告王某到庭了解相关情况,据被告王某所述,原告方某与被告王某经人介绍相识,感情基础差,登记结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但因顾及孩子二人维系着关系。后双方再次发生争吵被告回其娘家居住。随后传唤原告方某到法庭谈话,谈话中,原告方某声称与被告王某感情尚可,俩人打工期间被告闹着回家后再未联系。双方各执一词,均指责对方过错,到庭情绪十分激动。庭长看此情形,当即决定采取“背对背”式的方式调解该案,通过对当事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解说,让其先稳定情绪,理性的考虑自己的婚姻状况及孩子抚养的后续问题,双方在冷静下来认真思考后各给出了自己的意见,经过庭长耐心地从中调解,双方各退一步,矛盾成功化解。
(权小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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